上海立达学院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指南
(2020年8月版)
为了营造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做好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现编写垃圾分类减量实用知识指南,供各学院、职能部门师生学习使用。
一、政策制度
自2019年7月1日《上海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并推行以来,在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之下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之下,学校因地制宜的采取了一系列关于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019年12月19日下午,上海市教委召开了上海市教委系统垃圾分类工作会议,通报了上海市教委系统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市委书记明确要求,各单位必须站在政治高度做好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党政一把手应亲自挂帅,测评情况将和学校年终绩效考评挂钩。
2020年5月12日,上海市教委下发了《关于开展本市高等学校生活垃圾分类2020年第一次现场督察的通知》,从2020年5月起,市人大和市教委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学校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每月进行现场检查和评分。
2020年6月3日,上海市教委正式下发了《上海市高等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指南(试行)》、《上海市高等学校生活垃圾分类评分标准(试行)》以及《上海市高等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综合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并将于6月份起正式根据新标准进行测评。
2020年6月1日,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下发了沪立达院〔2020〕10号《上海立达学院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立上海立达学院垃圾分类减量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要求各部门、二级学院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承担主体责任,认真按照分工落实各项任务;全校师生要增强做好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按照要求做好日常垃圾分类,共同创造美丽的校园环境。
二、分类标准
(一)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二)有害垃圾,是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三)湿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
(四)干垃圾,即其它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
三、投放要求
(一)可回收物投放要求
应尽量保持可回收物干燥清洁,避免污染。
其中:废纸应保持平整,快递纸盒等纸质包装物应压扁,塑料瓶、易拉罐、玻璃瓶等倾倒干净,废玻璃制品应轻投轻放,有尖锐边角的应包裹投放。《上海市可回收物回收指导目录(2019 版)》列出的“不宜列入可回收物的垃圾品种”,不宜投入可回收物容器。
(二)有害垃圾投放要求
废灯管尽可能保持完整、不要折断或打碎,尽可能带包装物或包裹后投放;废药品宜连带包装一并投放;杀虫剂等压力罐装容器,应排空后投放;确认不含汞的干电池可以投入干垃圾收集容器,如果无法确认,则投入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三)湿垃圾投放要求
湿垃圾从源头产生时候就应该与其他品种垃圾分开收集;湿垃圾里液体应先倒入下水道,剩余固体湿垃圾可投入湿垃圾收集容器;湿垃圾投入收集容器时,应该去除塑料袋、外卖盒等包装物。
(四)干垃圾投放要求
不属于以上三类的生活垃圾,投入干垃圾收集容器。
四、投放场景
(一)学生宿舍
目前先行在各宿舍楼门口垃圾投放处投放。待学生宿舍区域定时定点垃圾房建设完毕后,采取定时定点、集中投放的收集方式,将不在宿舍楼门口单独设置分类容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将设置两个学生宿舍区域垃圾集中投放点,并要求学生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1.建设中的垃圾集中投放点位置
(1)学生公寓6号楼南侧(治安岗亭位置点);
(2)学生公寓9号楼与11号楼之间;
2.定时定点垃圾房建成后的投放时间:
6:00—8:30;11:00—13:00;17:00—19:00。
(二)办公区域
办公区域主要指行政楼,行政楼一楼楼梯下方、三楼楼梯口设置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四分类)收集容器;在每层楼洗手间洗手台下方设置了干垃圾收集容器。
(三)教学活动区域
教学活动区域(包括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10号、12号、实训楼等),每栋楼出入口处设置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四分类)收集容器。根据人员密度情况,在室内设置了干垃圾/可回收物(两分类)收集容器。
(四)就餐区域
餐厅内设置了湿垃圾/干垃圾/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每个餐厅出入口处设置了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四分类)收集容器。
(五)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理发店、打印店等服务场所
室内设置干垃圾/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每个服务场所出入口处设置了干垃圾/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提供就餐服务或者生鲜产品的超市、便利店、饮品店等增加设置湿垃圾收集容器。
(六)室外体育场所、主干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
根据需要,将设置少量干垃圾/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七)军训等特殊活动场景
在军训训练场饮水点设置干垃圾/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五、注意事项
(一)各类生活垃圾应准确分类,严禁错投、混投;
(二)生活垃圾投放时应该确保不溢出,垃圾收集容器和周边地面清洁;
(三)生活垃圾应投入垃圾收集容器,垃圾尺寸过大无法投入容器的,应尽量将垃圾分解或联系垃圾房管理人员解决,严禁将生活垃圾随意放置在垃圾房或收集容器附近;
(四)宿舍区域生活垃圾将实行定时定点投放至垃圾集中投放点,严禁将生活垃圾随意放置在宿舍过道、大厅、洗手间等公共区域;
(五)教学活动区域(包括图书馆等)不设置湿垃圾筒,严禁携带食品。
六、职责与管理
(一)宿舍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宿舍区域、各宿舍楼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情况的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负责学生的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并做好对所属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各职能部门按照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分工,负责完成本部门工作任务,加强本部门教职员工的宣传教育,做好对所属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后保处负责垃圾集中处置点、餐厅及商业服务单位的宣传教育,并做好对所属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学校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小组每周进行工作督查,每月汇总督查情况,定期进行工作情况通报。